京華時報訊(記者文靜)昨日,市水務局發佈有關《高爾夫球場取水定額》、《滑雪場取水定額》等7項北京市地方標準的征求意見稿。其中,首次對滑雪場、高爾夫球場等高耗水行業設定取水定額。
  照此標準,市水務局表示,本市典型高爾夫球場合理的年用水總量應該在24.57萬方到43.05萬方之間,平均為32.04萬方,其中2萬方為生活用水量,30.04萬方為球場各功能區平均灌溉需水總量。
  在滑雪場所取水定額標準中,分別對郊區型、公園嬉戲型以及室內三種類型的滑雪場制定了不同的取水定額,並規定,禁止在滑雪道以外區域進行大面積人工造雪,造雪厚度應控制在15—30cm以下;室外滑雪場應建設融雪水及雨洪收集、利用設施。
  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對高耗水行業,設置嚴格的定額,讓其緊張“度日”,迫使其要麼出高價買水,要麼採取包括更換節水器具、提高尾水回收使用率等節水措施,來壓低用水量。相關負責人指出,目前意見稿在徵詢意見過程中,最終出台還要根據征求結果確定。  (原標題:滑雪場等首設定取水定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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